2018年9月6日星期四

我的前半生 – 第五篇 「 前夫, 我是否欠了你?」

「我的前半生」續上 
前夫因販毒被判入獄十三年, 期間我擔心他出來後會要求父女相認, 結果約在八年後收到一封寄自赤柱監獄的信, 必定是他了, 這一刻終於來臨,  放馬過來吧!


“阿C, 我是阿X, 很久沒見, 你結了婚沒有? 我有一件事想你幫忙, 我正在申請公屋, 但房屋署說我的名字還在居屋的名冊內, 一定要先取消, 你可以去辦手續嗎? 有空請回信給我。 X上,  編號12345 ”, 不多不少, 寫的就是這麼多!

說真的, 看完信我確是鬆了一口氣, 如果X要的只是在居屋除名那就容易, 當務之急是去房署把事情辦妥, 然後回信告訴他, 噢, 我還撒了個謊, 說自己已再婚並生活得很好, 希望跟他再沒瓜葛 ...

不過我想得太天真, 約在兩、三年後有一日, X着其妹妹致電給我, 原來扣除假期, 他經已提早出獄, 找人傳話是貫徹他怕事的性格, 但我很久沒跟對方家人聯絡, 究竟所為何事?  只知電話一接通她就大聲嚷道:「阿C, 我係Y, X個妹呢, 你認唔認得?」我有點突然, 回道:「哦, 係你, 點呀?」她跟住單刀直入:「係咁, X出咗嚟, 佢申請公屋就嚟輪得到, 但單身人仕單位好鬼細, 你可唔可以將囡囡個名喺居屋取消? 等阿哥用兩父女名義申請, 咁間公屋會大D。」嘩! WTF? 有否聽錯? 這些跟本不是正常人講得出來的說話! 沒負過做父親的責任, 有好處時就想起個女? 我真的想駡出十八個字的粗口+-x÷zyz%^#@ .... 然而平時火爆的我, 此刻竟然可以強忍怒火, 冷靜地回答:「你可以返去同佢講, 取消就唔駛旨意, 到佢申請到間屋, 記得比個地址我, 等我叫律師追番果二十幾萬佢要比呀女嘅生活費, 仲有, 唔該以後唔好再搵我, 我老公唔鍾意, 係咁, 拜拜。」收線後簡直是百般滋味在心頭, 一向以來我所想的, 是X在獄中有時間反省, 會知道有家的好, 會懂得掛念女兒, 放監後可能想要與她團聚, 現實證明這些年來的憂慮原來是多餘, 我是從來沒有看清他是一個多自私的人, 以前是, 現在依然是, 跟本沒變過, 還好此人已與我無關, 是時候為這頁劃上一個句號。

到女兒讀中學時, 我拿出當日留下來的剪報向她作一個詳細交代, 畢竟已經過了十幾年, 對這個父親她可以說是完全沒感覺, 還很懂事地剖析說既然選擇行一條歪路, 除了他自己, 無其他人要為其犯的錯感到慚愧, 聽了女兒這番話, 我真的是如釋重負。
而我在以上電話對話中嚇唬的一招顯然湊效, 因為之後再也沒有被對方騷擾, 有的只是試過在某商場巧遇前夫, 他離遠在一間報紙檔前翻看公仔書, 當時女兒在另一角買零食, 我過去問她想不想見他, 得到的答案是:「唔駛喇。」就這樣, 這個人正式在我們的人生中成為歷史。

「我的前半生」續...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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